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炉霍县关于征集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相关线索的公告
系统发布时间:2021/9/26 10:04:29

炉霍县财政局

炉霍县纪委机关

炉霍县监察委员会

炉霍县公安局

炉霍县审计局

炉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 

炉霍县

关于征集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相关线索的公告

 

根据财政厅、省纪委监委、公安厅、审计厅、省市场监管局《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》(川财采〔2021〕122号)文件精神,切实做好省委、省政府安排部署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恶意串通、暗箱操作行为,进一步整治政府采购市场秩序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炉霍县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线索。

一、征集内容

2017年以来炉霍县内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以下突出问题:

(一)相关责任主体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行为

1.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、评审专家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的行为;

2.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、供应商、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、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串通行为;

3.采购人、供应商“先上车后补票”,或者未按采购文件签订、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行为;

4.供应商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;

5.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、成交的行为。

(二)相关责任主体违反市场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

1.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;

2.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;

3.供应商虚假宣传的行为;

4.供应商违反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;

5.供应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;

6.设置不合理、不公平的政府采购准入条件或者加分事项等,排除、限制竞争的行为;

7.将不属于政府采购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,强行介入、干预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。

(三)相关责任主体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

采购人、采购代理机构、供应商、评审专家构成串通投标罪的行为。

(四)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

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滥用职权、谋取私利,工作中不负责或者疏于管理,违规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。

二、征集时间

2021年9月24日-2021年1031日。

三、征集方式

征集电话:0836-7322916

电子邮箱:1637354190@qq.com。

邮寄地址:甘孜州炉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

四、征集要求

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,鼓励当事人实名举报,将对举报者信息保密。举报人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供诉相关情况、提供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。如有诬陷、捏造事实、提供虚假材料、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,举报人承担对应法律责任。

 

 

炉霍县财政局    中共炉霍县纪委机关    炉霍县监察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炉霍县公安局   炉霍县审计局    炉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9月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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